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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偷东西进看守所怎么办?盗窃的相关法律条文是什么?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1-06-09 浏览:
导读:因偷东西进看守所怎么办?盗窃的相关法律条文是什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接下来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因偷东西进看守所怎么办?

因偷东西进看守所怎么办?盗窃的相关法律条文是什么?

  关于因偷东西进看守所会怎样这个问题,首先就偷东西具体要看偷的具体是什么东西,其价值是多少以及偷的次数都将影响到违法程度。违法程度的不同以至于因偷东西进看守所后的流程也会有所不同。其次我们要明白偷东西涉嫌盗窃罪,进了看守所实质上是采取了羁押措施。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是两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一个月,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阶段一般是两个月,一般情况下是五个月。如果需要延长时间可以到八个月多月。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盗窃的相关法律条文是什么?

因偷东西进看守所怎么办?盗窃的相关法律条文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因偷东西进看守所怎么办?盗窃的相关法律条文是什么?

  《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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