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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网络服务提供者何时需对第三方侵权行为负责?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3-29 浏览:
导读:网络服务提供者(如社交媒体平台、搜索引擎等)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需要对第三方的侵权行为负责。他们的责任通常取决于他们是否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他们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来阻止或消除侵权行为。

网络服务提供者何时需对第三方侵权行为负责?

根据《侵权责任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第三方的侵权行为,主要遵循"避风港原则"。即,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其网络服务所涉及的信息存在侵权行为,且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他们明知或应知侵权行为,却未采取行动,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供服务对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所提供,并公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名称、联系人、网络地址;(二)未改变服务对象所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三)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四)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删除或者断开与侵权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侵权通知后未及时处理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侵权通知后有义务及时处理,否则可能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这里的处理通常包括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以防止侵权行为的继续发生。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侵权通知后未及时采取行动,可能会被视为对侵权行为的默许或者共犯,从而面临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首先,从民事责任角度,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权利人关于侵权信息的通知后,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如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其次,从行政责任角度,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未及时采取措施的,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例如,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而未采取必要措施,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的规定,可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相关法条】

1.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

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

3.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责任会根据侵权的具体类型和情况有所不同,以上仅为一般性解释,具体案件应由专业律师根据详细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分析。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应对链接至侵权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应对链接至侵权内容承担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其在侵权行为中的角色和其是否履行了应有的注意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果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且对用户上传的内容不知情,或者在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及时采取了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那么通常不需要对链接的侵权内容承担责任。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用户利用其服务进行侵权活动,例如,接到侵权通知后未及时采取措施,或者主动编辑、推荐侵权内容,那么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责任属于"通知-删除规则"的范畴,即在接到侵权通知后,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否则可能被视为共同侵权人。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2.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供服务对象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并具备下列条件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所提供,并公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名称、联系人、网络地址;

(二)未改变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三)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

(四)未从服务对象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

(五)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删除权利人认为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取决于其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和及时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来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网络服务提供者需对第三方侵权行为负责的情况主要在于他们是否知情,以及是否采取了合理的预防和纠正措施。这既保护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也鼓励他们在发现侵权行为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网络环境的公平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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