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发生离婚后,应当将房产进行公证,以明确分割的数额、方式、期限等事项。一旦夫妻房产公证完毕,就表明夫妻双方已正式达成分割协议,并且已由法院出具相应的裁决书。因此,夫妻在房产公证后不能再反悔。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夫妻发生离婚后,应当将房产进行公证,以明确分割的数额、方式、期限等事项。但是,失信人员是不能进行公证的,因为失信人员无法提供有效的凭证材料。此外,失信人员也不能提出财产分割要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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