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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期间赠与能否索回?

来源:专题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3-29 浏览:
导读:在法律框架下,婚约期间的赠与是否可以索回,主要取决于赠与的性质和具体情况。一般而言,如果赠与被视为彩礼,且符合特定条件,赠与方有权要求返还;但如果是一般性的情感表达赠与,通常不能索回。

婚约期间赠与能否索回?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彩礼的返还主要基于以下原则:如果双方并未登记结婚,或者登记结婚后并未共同生活,或者因支付彩礼导致赠与方生活困难,赠与方有权请求返还彩礼。这是因为,彩礼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即以结婚为条件。如果这个条件未达成,赠与方有权主张权利。对于非彩礼性质的普通赠与,如礼物、金钱等,除非赠与时明确表示是附条件的(例如,以结婚为条件),否则一般视为无偿赠与,一旦赠与完成,赠与方无权要求返还。这遵循了民法中的赠与合同原则,即赠与一经成立,赠与人不得撤销。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算作婚约财产吗?

彩礼是一种传统的婚姻习俗,通常由男方家庭向女方家庭赠送,以表示对婚姻的尊重和承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彩礼并不直接被视为婚约财产。婚约财产,又称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创造、积累和拥有的财产。

彩礼的法律地位主要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在民法典中,彩礼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如果婚姻最终成立,一般认为彩礼已转化为新娘的个人财产,而非婚约财产。如果婚姻未能成立(如解除婚约或离婚),彩礼的返还问题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双方的约定、赠与的性质、是否已经实际使用等因素,遵循公平原则来处理。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彩礼的处理应遵循当事人的意愿和公平原则,且在特定情况下,如未结婚、未共同生活或给付人生活困难,可以请求返还彩礼。但彩礼本身并不直接等同于婚约财产。

婚约期间的赠与是否能索回,需要根据赠与的性质、目的以及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是彩礼,并满足特定条件,可以主张返还;而一般的感情赠与,一般不能要求返还。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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