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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回扣是不是职务犯罪?

来源:图片新闻 大律师网 时间:2024-04-15 浏览:
导读:吃回扣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并不一定是职务犯罪。接下来就让大律师网的法务带您多了解一点相关知识吧。

吃回扣是不是职务犯罪?

  吃回扣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并不一定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破坏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吃回扣的行为虽然违反了职业道德和商业伦理,但并不一定构成职务犯罪。如果吃回扣的行为构成了职务犯罪,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我们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避免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吃回扣是不是职务犯罪?

  吃回扣主动退回还要判刑吗?

  吃回扣主动退回是否还要判刑需视情况而定。

  吃回扣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吃回扣金额较大,可能会构成犯罪。如果被发现并被定罪,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包括罚款和监禁等。因此,建议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违法行为,包括吃回扣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通过官网400电话进行咨询:400-6686-166,或者到大律师网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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