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猝死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视同工伤。
2.如果是抢救无效在医疗期内死亡的,视同工伤。
3.如果是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视同工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进行工伤鉴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工伤,员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也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作中猝死是指在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突然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造成的突发疾病而死亡的情况。工作中猝死的认定通常需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时间点:工作中猝死一般发生在工作时间内,而且通常是突然发病,没有任何先兆。
症状:工作中猝死者一般没有明显的症状,而突发疾病则通常会有明显的症状,如头晕、恶心、呕吐、心悸等。
身体状况:工作中猝死者一般身体状况良好,没有明显的健康问题,而突发疾病者则通常会有不同程度的健康问题。
医学证据:工作中猝死者通常需要进行医学证据的认定,例如尸检、病历记录、医生证明等。
综上所述,工作中猝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几个方面,并且需要医学证据的支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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