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未系安全带,当事司机面对处罚却动起了歪脑筋,伪造证据申请行政复议,结果交管部门查出证据造假后,对涉案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近日 ,司机宋某前往江西省直属高速交警六支队四大队,对其去年10月8日被大队抓拍的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提起复议,并提供一段当日开车系了安全带的车内行车记录仪所拍视频作为证据。
面对宋某提供的证据,大队民警对视频反复查验后发现端倪,一是驾驶员提供的视频虽然显示时间为10月8日,但视频里出现在应急车道的连续安全提示牌系大队2019年1月春运前期才安装于路面;二是视频里出现了一辆小车超车的镜头,经比对卡口,这辆小车系今年1月25日与该驾驶人的车辆同时经过大队卡口,去年10月8日并未经过大队辖区。
针对这份伪造视频,交管部门高度重视,将当事司机带至执法办案场所询问。最终,在精准分析下,当事司机宋某对其修改行车记录仪时间,伪造证据的行为供认不讳。大队第一时间将该案件移交派出所,当事司机宋某被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金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