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采取四项措施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 经费支出,把钱花在刀刃上。
一是从实编制支出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除足额安排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外,严格控制各项行政开支,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做到日常公用经费定额,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
二是从紧压减支出规模。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除刚性和重点支出项目外的一般性支出,按照不低于5%幅度再压减。
三是从优调整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保障力度。重点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生态环境治理、城市精细化管理、民生改善以及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等重点支出。
四是从严加强支出监管。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他项目资金预算用于一般性支出;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原则上不得安排用于一般性支出;除县委、县政府研究批准需新增项目支出外,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部门一般性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