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南京律师 >> 南京动态

今年1—11月已有1万多人次获临时救助 我市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助力脱贫攻坚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0-18
导读: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通报《关于完善临时救助等制度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据悉,今年1—11月,我市累计发放低保金4.62亿元,全市共有低保对象4.01万户、5.61万......

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通报《关于完善临时救助等制度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据悉,今年1—11月,我市累计发放低保金4.62亿元,全市共有低保对象4.01万户、5.61万人从中受益。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1.67万人次,累计支出2500余万元。

今年4月,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扶贫办、残联印发《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措施。

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蒋蕴翔介绍,《意见》出台后,取得的成效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基本民生安全网更密更牢,特殊困难群体得到有效保障;救助保障水平更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持续改善;应急救助响应更快,切实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基层管理服务更实,初步探索解决基层力量不足新路径等。

据了解,《意见》发布后,我市各区加大政策宣传和实施力度,从人员结构上,低保群体进一步向老、幼、病、残等困难群体集中。目前,全市共有8642人享受“单人低保”政策,户数占比21.22%。另外,今年有1431人新纳入城乡特困供养救助。

浦口区居民李某,今年64岁,退休金每月2716元,其妻周某57岁,退休金每月2158元,两人有一子李某某,今年已28岁,智力三级残。该家庭月人均收入1625元,不到低保标准的2倍,由于李某某残疾等级为三级,该家庭虽然存在一定困难,但并不符合低保条件。《意见》出台后,将“单人享受低保”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三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该区民政部门主动为李某某办理单人保待遇,目前李某某每月低保金900元,并同时享受困难残疾人补贴每月360元,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该家庭的基本生活困难。

每年7月1日是南京低保“提标”的日子。从今年7月1日起,全市低保标准从每月860元提高到900元,特困供养、孤儿、困难残疾人等对象保障标准同步提高。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4.01万户、5.61万人,1—11月累计发放低保金4.62亿元。全市特困供养对象1.32万人,1—11月,城乡特困供养生活补助费1.96亿元,其中城市0.91亿元,农村1.05亿元。

此外,针对5月、6月、10月我市CPI指数超过3%的情况,按时启动物价联动补贴机制,向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低保边缘等群体发放物价补贴1500余万元,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影响。

《意见》出台后,我市应急救助响应更快,切实发挥了临时救助“救急难”功能。根据民政部门的统计,截至11月底,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1.67万人次,累计支出2500余万元,人次均救助1420元。通过下放权限、简化流程、先行救助等措施,最大化压缩急难型救助审批时限,急难型救助人次占比约70%,资金支出占比约50%。

记者了解到,5月份以来,江北新区、建邺、栖霞、秦淮、江宁、溧水等区,还将部分事务性、服务性、临时性工作交由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机构承接,实现基层救助工作“有人做”,同时加强对现有人员和服务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能力,解决“做得好”的问题,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蒋蕴翔表示,明年我市将适时启动低保政策修订,尽快解决在低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破除救助资源向低保叠加一元模式,进一步加强支出型和急难型贫困救助,并以政府救助为主,积极引导市场、社会力量参与,拓宽救助资源,形成“政府+专业机构”模式,满足困难群众多元化和个性化需求。同时,拓展信息共享比对范围,开发人脸识别授权,实现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实时核对,实施“先比对,后受理”,网上全程序审批,市域内代办转办,落实“一城通办”“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审批下放”等改革要求。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