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南京律师 >> 南京动态

慈善拥军基金资助开始申报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2-14
导读:昨天,南京市双拥办、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南京市慈善总会联合召开驻宁部队双拥联络员会议,部署驻宁部队2019年度“慈善一日捐”和慈善拥军基金资助工作。市双拥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南京慈善拥军基金建立3年,已有驻......

昨天,南京市双拥办、南京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南京市慈善总会联合召开驻宁部队双拥联络员会议,部署驻宁部队2019年度“慈善一日捐”和慈善拥军基金资助工作。

市双拥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南京慈善拥军基金建立3年,已有驻宁部队1400多名困难官兵享受700多万元资助。基金来源于政府补助、社会捐助和部队官兵捐助。市慈善总会将上述基金列入专户专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各界可到市慈善总会进行专项捐助,也可通过“南京双拥”微信公众号进入慈善拥军基金平台进行捐助。

本次慈善拥军资助分两个时间节点。12月申报困难资助,明年3月申报2019年度医疗等资助。困难资助申报困难发生时段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11月30日,由各部队政治机关进行申报,申报对象为家庭困难的驻宁部队现役官兵,申报时间为12月17、18日,经审核、强军网公示和审批后发放。2019年度医疗资助对象结算时间为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年度伤残官兵慰问资助同时办理,军人“三属”慰问资助随时办理,集中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2日—6日,3月10日截止,由各部队政治机关办理申报,经审核、强军网公示和审批后发放。

根据《南京市慈善拥军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医疗资助对象为驻宁部队现役军人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等患重大疾病个人自费医疗费用较多的;年度六级以上伤残官兵和军人“三属”。医疗资助标准为自费医疗费1万—5万元部分资助15%,5万—12万元部分资助12%,12万元以上部分资助9%,合计最高2万元;现役军人年度内评为六级以上伤残一次性资助5000元;年度内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分别给予一次性慰问资助3万元、2万元、1万元。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