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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城市建设早日重返“快车道” 多部门释放建筑业利好政策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2-27
导读: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地产开发、建筑产业的影响,支持产业健康发展,连日来,我市多部门接连发布利好政策,为企业送上定心丸。2月13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有关......

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地产开发、建筑产业的影响,支持产业健康发展,连日来,我市多部门接连发布利好政策,为企业送上定心丸。

2月13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报请市政府批准,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拿出6项举措减轻房企负担。自1月24日江苏启动一级响应之日起,至一级响应结束之日止,企业可就土地出让合同申请重新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相关合同条款。土地出让后,缴款时间在疫情一级响应期内的,可延期至一级响应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期间不计利息或违约金;如届时企业仍有困难,可再延长不超过30日缴纳。

1月24日以后出让及正在公告的地块,剩余款项参照疫情一级响应期出让金缴纳意见执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提前缴款、提前开工,加快项目开发建设,地块所在区政府应给予积极支持。对于受本次疫情影响未能按期交地、开工、竣工的,疫情一级响应期间均不计入违约期。

2月14日,市建委制定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实施意见》,给出费用缓缴、豁免审图等12条利好措施。对于疫情防控急需的应急设施、隔离设施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对于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文件不得提出当事人必须到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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