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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出台 举报安全隐患 最高可奖45万元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5-26
导读: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应急管理局通报我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并对新出台的《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进行解读。该《办法》大幅提高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标准,最高奖励金额由原先的1万元提高到30万元以上......

昨天,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应急管理局通报我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并对新出台的《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进行解读。该《办法》大幅提高安全隐患举报奖励标准,最高奖励金额由原先的1万元提高到30万元以上。

本次巡查将江北新区、各区党委政府和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业管理职责的市有关部门、市属产业集团全部纳入巡查范围,同时将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安全生产问题突出、事故频发多发的地区和部门实施专项巡查。从今年四季度开始,利用一年时间,分14批对全市12个区、23个部门、7个市属产业集团开展一届任期的安全生产巡查。第一批3个安全生产巡查组将于11月底前进驻秦淮区、雨花台区和市房产局,开展为期20天的安全生产巡查。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冯甦介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在我市历史上是第一次。根据规程,本次巡查工作主要按照动员部署、听取汇报、列席会议、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调研座谈、受理举报、明察暗访、交换意见、巡查反馈、整改反馈等3个阶段11个步骤开展。

当前,虽然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平稳,事故总量特别是较大事故起数明显下降,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安委会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出台了《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冯甦表示,《办法》适用于我市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对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向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监督举报,进一步形成“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的安全生产氛围。

记者注意到,该《办法》大幅提高奖励标准,最高奖励金额由原先的1万元提高到30万元以上。比如,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定的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对知晓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内部举报人,奖励金额在规定基础上再上浮30%—50%,最高可达45万元。

“之所以对知晓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内部举报人进行重奖,主要基于内部举报人对企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企业故意隐瞒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举报得比较准确,举报的针对性更强、意义更大。同时,内部举报人所承担的风险压力比一般群众举报要大,我们对这类人员上浮举报奖励比例,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内部员工举报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得到更好的保障。”冯甦说。

除了举报奖励标准大幅度提高,该《办法》还要求依法严格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地址、单位、电话、举报方式、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有关信息,违者依纪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得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行为,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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