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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闭“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烟花爆竹零售店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2-22
导读:元宵节、“壮族三月三”和清明祭扫,这一阶段仍是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季节,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更容易滋生蔓延。昨日,各级安监部门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基本安全条件》对“下店上宅”“前店......

元宵节、“壮族三月三”和清明祭扫,这一阶段仍是烟花爆竹产销两旺季节,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更容易滋生蔓延。昨日,各级安监部门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基本安全条件》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店坚决予以关闭。

据南宁市安监局值班统计,2月4日至10日,共收到事故报告信息2起,其中死亡1人、受伤3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这2起事故分别为:2月5日凌晨1时20分左右,良庆区南晓镇南晓社区团苏坡一李姓中年男子在自家燃放烟花爆竹时不慎意外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月8日11时左右,宾阳县新圩镇黄凤村委西头村一小屋内发生火灾,造成3人受伤。经初步调查,事故中受伤的3人均有吸毒史,着火原因疑为3人在废弃小屋吸食毒品,吸毒过程中失火引发火灾。

在南宁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春节以来南宁市没有发生烟花爆竹各类安全事故以及引发的其他安全责任事故。但是烟花爆竹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近段时间以来,南宁市加大力度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环节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

各级安监部门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对辖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逐一进行排查,确保全覆盖。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店坚决予以关闭等。

对组织、参与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的人员和单位,各级公安机关、安监等部门相互配合,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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