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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6-15
导读: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XX》,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加快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精神,激发创新活力。《XX》明确,将下放科研项目管理权限。简化高校和科研院所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XX》,提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加快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精神,激发创新活力。

《XX》明确,将下放科研项目管理权限。简化高校和科研院所仪器设备采购流程,对科研急需的设备和耗材,可不进行招投标程序,采用特事特办、随到随办的采购机制,缩短采购周期;采购独家代理或生产的仪器设备,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予以确定。

同时,开展基础研究领域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进一步简化项目预算编制,选择科研管理规范、科研成效突出的单位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

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整合科技管理和计划管理的材料报送环节,实现一表多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权限向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专业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相关主体开放,加强数据共享,凡是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已有的材料或已要求提供过的材料,不得要求重复提供。

在落实科研人员的技术路线决策权方面,《XX》明确,将探索建立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对科研项目的实施负全面责任。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

《XX》提出,科研单位要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项目管理部门要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发生违规行为。开发建立广西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完善调查核实、公开公示、惩戒处理等制度,建立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奖惩机制。

《XX》还完善科研人员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机制。明确科研人员兼职的操作办法,科研人员以科技成果价值为导向的操作办法以及高校和科研院所高层次人才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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