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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拟完成6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6-13
导读:5月22日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办公室近日下发《XX》,要求全力推进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全面开展市级绿色矿山建设,确保实现2020年全区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的建设目标。《XX》明确了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的......

5月22日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该厅办公室近日下发《XX》,要求全力推进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全面开展市级绿色矿山建设,确保实现2020年全区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的建设目标。

《XX》明确了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的2019年、2020年的建设任务。2019年,全区拟完成30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南宁市占了6个,有关矿山企业要依据广西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和自然资源部发布的相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加快开展绿色矿山建设。2020年,全区拟完成46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任务,南宁市有9个,届时,有关矿山企业将依据相关规范尽快启动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拟建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单实行动态管理。

市级绿色矿山是全区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XX》要求,各市要全面梳理本市范围内正常生产的小型矿山和未列入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创建任务的其他大中型矿山,结合本市及所辖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有关规定,按照桂国土资发〔2017〕49号文明确的“到2020年底,20%小型生产矿山建成市级绿色矿山”的要求,确定本市2019年、2020年完成建设的市级绿色矿山名单,并于今年6月30日前将具体矿山名单和工作任务下达到所辖县和有关矿山企业,提出有关工作要求,明确有关矿山企业编制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和提交申报材料组织评估的时间节点和相关要求,全面加快推进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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