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上海律师 >> 上海动态

2014年闵行区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

大律师网 时间:2016-12-07
导读:2015年,闵行区司法局基层科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及基层法律服务所三项主要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就从这三方面做总结报告,并谈谈来年工作部署。第一部分 人民调解工作 截止10月底,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
2015年,闵行区司法局基层科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司法所建设及基层法律服务所三项主要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就从这三方面做总结报告,并谈谈来年工作部署。   第一部分 人民调解工作 截止10月底,全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社会矛盾18449件,调处成功18338件。其中,制作调解协议书12920份,化解20人以上群体性矛盾纠纷、防止民转刑、自杀事件929起,涉案金额为50330.24万元,调解成功率为99.4% 。其中,房地物业纠纷2801件、交通事故纠纷6569件、医患纠纷114件、消费争议367件、劳动争议124件。 一、强化“三调”对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一是加强“诉调对接”,全面推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协商制定《关于规范闵行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截止10月底,13个镇街相继开展司法确认工作,共进行司法确认291件,同比上升188%。二是加强“公调对接”,进一步提高公安司法联合调解室案件受理总量和调解工作质量。召开法院-公安-司法三方联席会议,加强工作的沟通协调,提高治安案件在受理程序上的规范性。1月-10月,全区共调解成功轻伤害、治安案件2710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2710份,涉案标的1665.4万元,调解成功率达100%;三是强化“访调对接”,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发挥区调解受理中心和各镇街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的平台作用,构建“互通消息,彼此支援,合力处置”的机制,有效减轻维稳压力。 二、依托社会组织,探索人民调解职业化道路。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区调解协会通过换届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架构,建立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业委员会,弥补社会组织管理结构断层,加强委员会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二是强化政策保障。与区财政局协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购买服务的管理职责和评估机制;三是加强职业培训。与区人保局、区调解协会协调沟通,制定《关于加强闵行区人民调解员职业化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确立渐进式的职业培训模式,截止10月底,全区共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4次,参加培训800余人次,累计104课时;四是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根据《闵行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暂行办法》的规定,委托调解协会组织等级评定委员会,对2014年申报等级评定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等级评定。今年,共评定5名闵行区首席人民调解员,19名一级人民调解员,33名二级人民调解员,以及34名三级人民调解员;五是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标准。区调解协会以行业管理为导向,制定了《闵行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标准(实行)》,对于在本区从事专职人民调解员提出规范化的资质认定和岗位要求。目前,调解协会根据选聘标准共招聘30名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浦江镇、颛桥镇、梅陇镇、虹桥镇、古美路街道、莘庄工业区委托招聘3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该标准的建立将为镇街层面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提供参考依据。 三、聚焦民生热点,巩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一是积极落实人民调解组织参与涉校纠纷调解工作。区层面,以区调解受理中心对接区教育局法制办;镇街层面,七宝、梅陇镇建立了涉校纠纷网络机制,参与协调辖区非法办学点整治等疑难复杂涉校纠纷工作;二是深入开展基层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落实全区“1+13+N”三级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开展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季度工作例会,积极研究房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与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探索房地物业纠纷审前委托镇街房调委调解机制;三是规范化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贯彻实施《上海市医患纠纷预防与调解办法》(市政府第12号令),与大联动对接,建立医患纠纷调处信息平台,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的信息化、高效化、科学化以及专业化;四是规范化运作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消费争议人民调解工作。在总结和优化医调委和交调委的绩效考核工作基础上,研究制定其他专业性调委会工作考核细则,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提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管理效率和水平,进一步推动专业调解的规范化建设;五是稳步推进涉老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与区民政局组织开展涉老纠纷人民调解联络员培训会、座谈会,提高联络员预防纠纷和初期调解的工作能力,定期走访辖区内养老机构,满足养老机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需求。 四、加强源头预防调解,拓展人民调解工作纠纷的受理渠道。一是持续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反馈、预警、研判工作。重点提高重大矛盾纠纷报告的及时性、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的针对性,每季度上报矛盾纠纷信息纠纷排查表,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及人民调解矛盾纠纷信息员作用,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积极与广播电台合作,加强媒体宣传。年初与闵行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开播《闵行零距离》之生活麻辣烫节目,每周围绕麻辣话题展开讨论,金牌调解员接听听众来电咨询解答,截止目前,共开展30余期,接听听众来电咨询100余人次;积极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传播力,让老百姓了解、信任人民调解,提升人民调解社会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三是建立奖励金标准,逐步完善人民调解员工作补贴机制。按照《闵行区镇街人民调解奖励金使用办法(试行)》(沪闵司【2014】9号)要求,有效整合奖励经费,以司法所为单位,对街镇和村居委以及来沪人员调委会调解员分配工作补贴,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激励机制,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级津贴。截止10月底,累计使用人民调解奖励金 30万元。 第二部分 司法所建设工作 一、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管理体制。全区13个司法所全部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实行区司法局和基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以区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一是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司法所考核任务目标。从平台建设、所务管理、执行力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司法所管理机制;二是确保司法所办公场所标识明显。保持整洁美观、庄重大方,办公用房设置规范,房间门外悬挂职能标识牌,室内公开明示各项工作制度;三是实行司法所实行所务全面公开。司法所工作职能、工作流程、干部信息、联系方式、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日去向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建立健全司法所所务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请示汇报、政治业务学习、岗位目标责任、公开公示、勤政廉政、执法监督、过错责任追究、考评奖惩、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充实壮大司法所队伍力量。一是充实司法行政干警。通过公开招录、人才引进等方式不断充实壮大基层司法行政干警队伍,平均每个司法所配备3至4名政法专项编制公务员,包括正副司法所所长18人,一共45人;二是充实司法所文职助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区人民调解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每个司法所配备1-2名文职人员,共配备22司法所文职人员;三是充实其他司法所工作人员。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将有原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干部、相关职能部门、村居委(镇属企业)抽调到司法所工作,每个辖区人数2-8人不等,平均每所4人。 三、推进司法所业务工作保障。一是办公用房保障。各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共2315平方米,平均面积178.1平方米。人民调解室、矫正宣告室、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法律服务工作室等业务用房,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等办公用房落实到位,全区示范司法所比例已近70%,五好司法所为2家,今年指导七宝、莘庄司法所参评五好司法所;二是落实司法所经费保障。据统计,司法所专项业务经费平均每年约20万元/所(不含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合计260万元;司法所办公用房建筑经费(含装修)为463万元,司法所装备经费为39.2万元;三是提高基层工作科技和信息化水平。在服务窗口设立无线网络;积极协调街镇政府为司法所、开通网络端口,方便工作互通;加强信息化建设,司法所政务微博全面开通运行。目前,各司法所均接入区政务网平台、互联网,实现了各部门、各单位和各村居委的信息资源共享和实施互动。 四、完善司法所队伍长效激励机制。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定期组织司法所长工作例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