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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城关贸易市场“4·12”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8-07
导读:2020年4月12日,南丹县城关贸易市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名消防救援人员牺牲、6名消防救援人员受伤,过火面积168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922万元。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南丹县城关贸易市场“4·12”火灾事故调查组,......

2020年4月12日,南丹县城关贸易市场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名消防救援人员牺牲、6名消防救援人员受伤,过火面积168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922万元。事故发生后,市政府成立了南丹县城关贸易市场“4·12”火灾事故调查组,市纪委、市监委派员参加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聘请了消防、建筑等方面专家参与事故直接原因的认定,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经调查认定,南丹县城关贸易市场“4·12”火灾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经查,该起事故直接原因为: 2020年4月12日3时39分,南丹县城关贸易市场一层南侧C13柱区域上部电气故障引发火灾。同时,由于南丹县城关贸易市场南楼钢筋混凝土梁板柱过火时间过长,已远超其耐火极限,致使建筑构件混凝土强度过低,从而引发南丹县城关贸易市场南楼坍塌。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事故调查组对南丹县吉佳置业有限公司、南丹县同仁市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丹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了责任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17名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认定并提出处理建议,其中2人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南丹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4人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

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严守安全“红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敢于动真碰硬,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过程管控等3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坚决防止此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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