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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医保局四项便民举措助力医疗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9-20
导读:石景山区医保局2019年3月成立后,积极克服医疗救助工作没有人员转隶的巨大困难,面对全区每年万余人次的医疗救助工作,勇于担当,抽调业务骨干,自2019年9月正式接管医疗救助业务。接管伊始,石景山区医保局聚焦民生问......

石景山区医保局2019年3月成立后,积极克服医疗救助工作没有人员转隶的巨大困难,面对全区每年万余人次的医疗救助工作,勇于担当,抽调业务骨干,自2019年9月正式接管医疗救助业务。接管伊始,石景山区医保局聚焦民生问题,立足 七有五性 ,强化服务精神,贯彻落实区济困工程工作,参与建立健全区 救急难 工作机制,精准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简化非必要流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负担重、报销繁琐等问题,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区医保局克服困难,通力合作,采取四项措施,全力保障了医疗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互联互通方便百姓。同各街道办事处民政科和社保所加强联系,即时沟通,解答疑问,反馈信息。同时,继续发挥医保原有优势,与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沟通,说明救助人员情况,明确救助材料样式,避免救助人来回跑路,提高救助效率。

二是网络平台排忧解难。借助 互联网+ 思维,依托视频网络平台,采取视频培训网络培训的形式,对街道民政科和社保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救助业务的培训与线上解答,疫情期间有效避免人员接触。利用公务邮箱与矿山街委工作人员传递真实有效的救助材料,解除疫情后再补交纸质材料,解决矿山街委工作人员无法现场办理的问题。

三是灵活拨付减轻负担。将原来每月拨付一次进行调整,除每月固定审批拨付一次外,视特殊情况机动审批拨付,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救助灵活性,让困难群众尽快收到救助款项。

四是补充政策再送温暖。为进一步缓解贫困家庭经济负担,以家庭为单位,对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和低收入家庭,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自负部分3万以下的,按照不高于自负部分20%进行救助;自负部分超过3万元的,按照不高于自负部分30%进行救助。

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石景山区医保局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医疗救助10438人次,救助资金1626.12万元,对7户因病致贫家庭救助资金12.14万元,对4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进行区补充政策灾难性医疗救助,救助资金5.97万元,共拨付救助资金1644.23万元。通过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工作,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就医压力,为我区民生保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付费管理科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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