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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司法局以“三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实体化运作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3-23
导读:今年以来,象山县司法局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普遍在镇乡(街道)、村(居)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并以“三式”模式促进各服务站点实体化运作......
今年以来,象山县司法局将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普遍在镇乡(街道)、村(居)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并以“三式”模式促进各服务站点实体化运作,赢得良好发展势头。一是实施项目化运作。制定《象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案》,启动公共法律服务6大类44个子项目,在18个镇乡(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在490个村、28个社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两牌一本”,即公共法律服务牌、桌面引导牌和《公共法律服务登记本》。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服务协议,安排法律服务专业人员或司法所干部参与镇级服务站值班,每周不少于1个工作日,做好咨询接待,提供法律帮助。今年以来,各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712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287件。二是推行结对式服务。深化“一村一顾问、一社区一顾问”制度,对全县490个村、28个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调整,统一制作公共法律顾问公告牌,规范法律服务站点形象标识和工作制度。在镇乡菜市场、卫生院、小区楼道间、村委大楼等显目位置张贴法律顾问“承诺牌”,制作“服务卡”发放到每户家庭,公布顾问律师、“老娘舅”调解员姓名、联系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区域等信息,并附上“掌上法律顾问”二维扫描码,方便群众越到法律问题随时可以寻得帮助。三是开展积分式管理。制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积分管理办法,根据44名执业律师、25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情况,换算成个人积分,以积分值设置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85分及以上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60-74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每季邀请镇乡政法办负责人、村委班子成员、受援当事人、新闻记者等人员,主要从参与信访接待、履行顾问职责、接受法律援助、从事公益事业等方面进行评议,根据评议分析算出最终积分,明确积分值作为评优评先、案件补贴发放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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