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宁波律师 >> 宁波动态

重大利好!宁波入选首批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试点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0-14
导读:  中国宁波网记者佘蕙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称《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等18个......

  中国宁波网记者佘蕙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称《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宁波市等3个计划单列市纳入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试点建设范围。

  《实施方案》明确,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一批区域特色鲜明的产教融合型行业,在全国建设培育1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从2019年起,在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试点建设首批2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市。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将改革向全国推开。试点城市应具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支撑和相对集聚的教育人才资源,具有推进改革的强烈意愿,推出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发挥先行示范引领作用,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

  根据《实施方案》,试点建设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于2019年11月20日前,按要求将推荐试点城市名单附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和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宁波教育在产教融合方面有着一套比较成熟的制度、模式与路径。宁波目前是教育部唯一一个国家职业教育与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及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启动建设校企合作公共服务平台,以信息技术手段解决校企深度融合的问题;建立了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教育部门保障、职业院校和行业组织、骨干企业共同参与的行业指导职业教育办学的新机制,建成卫生、旅游、电子商务等7个行业指导委员会。

  2013年宁波启动教育产业协同创新试验区建设以来,积极探索教产协同创新、科教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创新突破,努力推动教育、科技、产业资源的集聚和整合,在特色学院、行业指导办学、校地共建、产教合作联盟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以下文件全文

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9〕15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高校和中央企业: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先行,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省级政府和试点城市要紧密围绕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重点聚焦完善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人才培养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等任务,统筹开展试点,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

  请试点建设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于2019年11月20日前,按要求将推荐试点城市名单附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和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为统筹做好第一、二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衔接,尽快将改革向全国推开,各地可按《实施方案》要求,自行同步开展省域内试点城市建设培育工作,并认真做好省域内开展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资委

  2019年9月25日

版权声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遇到法律问题,上大律师网在线咨询律师!快速提问,分分钟帮你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