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保障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市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科学谋划,多措并举,推动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检查发现问题行政处罚立案“逐一分析法”。通过采取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逐一分析,有效提高执法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克服执法随意性,避免当罚不罚,防范失职不作为风险,同时也保证执法更精准,更有效。
二是监管执法一体化。紧密结合机构改革后机关科室人员缺编实际,积极探索推进监管执法一体化,确保监管执法无缝衔接,实现监管执法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执行处罚“沟通联系”法。处罚决定前,积极与企业主沟通,开展面对面法制教育促使企业主深刻认识到违法必究,主动认罚;罚款缴纳到期前,执法人员主动联系企业主,及时提醒按时缴纳罚款,如逾期将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加重处罚,从而保证处罚款按时到位,维护执法权威。
截至10月底,全市共计检查企业914家,1705家次,查处隐患3978项,其中已完成整改3527项,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2起,其中事故责任类处罚55起,日常监督检查类处罚77起,共计罚款946.3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