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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培显-滕州家暴律师照片展示

闫培显律师

  • :山东祺博律师事务所
  • :13704202210464377
  • :19861166667
  • :山东省滕州市红星美凯龙双子座大厦3-427号
律师介绍

    闫培显律师,  西南大学法学本科,硕士研究生。从事律师工作以来,秉持勤勉、敬业、高效、负责的法律服务理念,成功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及民事纠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了极大的应得利益,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得到客户高度认可。经典案例:郭某某销售假药案公安机关撤案处理;褚谋非法持有枪支案公安机关撤案处理;李某故意伤害案公安机关撤案处理;于某污染环境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朱某寻衅滋事案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赵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检察院作......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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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长领域

一、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1、会见犯罪嫌疑人;
  2、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
  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4、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件;
  4、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
  5、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三、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1、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2、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3、调查和收集证据;
  4、出庭准备;
  5、参加法庭调查;
  6、参加法庭辩论;
  7、休庭后工作。

四、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1、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
  2、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3、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4、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5、发现收集新的证据;
  6、出庭准备;
  7、参加法庭调查;
  8、参加法庭辩论;
  9、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五、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六、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
  1、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七、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1、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2、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八、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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