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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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张正乾  律师  仲裁员


知恒学院院长

知恒总部股权高级合伙人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理事

中律联企业合规研究院原副院长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委员会原副主任、执行主任


专业


中文(湖北大冶师范后并入黄石理工学院师范学院)

法学(武汉大学)

司法部高级律师刑事班(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宪法与行政法(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班)

民商法(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在职博士班)


教师转行政机关后辞职,一直从事律师。

 

与他人合伙成立万商律师事务所,系该所原始合伙人。与他人合伙成立瀚宇律师事务所,系该所合伙人、主任;瀚宇律所与知恒律师事务所合并后,知恒学院院长、知恒总部股权高级合伙人。深圳市首批考取《律师从事证券业务法律服务资格证》,但是放弃IPO业务不做,选择诉讼。2009至2019年在北京10年。律师执业期间,主要诉讼)刑行民交叉)、企业合规和项目顾问与商务谈判。


经典案例


1、立法类


· 张律师主持全国律师“律师与立法”论坛。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与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办的“律师参与立法、公共政策研究与决策”大型研讨论坛。张律师时任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国家统战部、人大常委会、各地参与立法的律师,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著名高校的立法专家和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这是中国迄今为止唯一一次律师参与立法的交流盛会。


· 我国刑法修订后取消了“投机倒把”罪名,可国务院的《投机倒把条例》一直没有叫停。全国各地仍然在执行该《条例》行政处罚相对人。广西一当事人以投机倒把”被罚。以此案例,联手全国人大代表和新华社并促成国务院废止了《投机倒把条例》,并撤销次案。


2、重大刑行民交叉案。


· 泰国*公司中国事务处理。委托人泰方公司被诈骗立案,公司被行政注销,同时被民事起诉。该案刑行民交叉,属关联性交叉。张律师介入,基本从初级阶段后期一直案件终结。最后结果:刑事案件由最高检察院督办撤案,行政诉讼由最高法院二审终审撤销了政府三个行政行为,民事分别在湖北省高级法院和陕西省高级法院终审。诉讼如愿。其中行政案件在最高人民法院二审,7人组成合议庭,最高法院副院长担任审判长。《中国法律评论》刊文称:该案创造了6个“最”:审判级别最高、涉案标的最大、代理人员阵容最豪华、案件最为复杂、审理时间最长、案件对最高法治建设最有意义。该案被评为中国20世纪10大名案。


· 香港人在江西*公司的事务处理。公司被民事诉讼,一二审败诉,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公司负责人被提起公诉。该案属关联性交叉。在民事诉讼案件第一次申请再审被最高法院驳回后,张律师介入第二次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受理、听证,裁定发回重审,原审被改判;刑事部分,公司负责人一审判无罪,检察院抗诉;二审江西省高级法院終审维持无罪判决。


· 香港人在深圳的事务处理。委托人在深圳的公司职工辞职后与他人合作,把掌握的技术生产产品出售获取暴利,需要追究侵权者刑事责任。该案主体和法定事实属于同一主体和同一事实的交叉。张律师刑事举报后,四名辞职的职工和两名组织生产经营者成功刑拘、逮捕后结束工作。委托人再委托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中心主任代理一审诉讼。一审法院认定委托人职工无罪,附带民事诉讼请求驳回。委托人再次委托张律师,首先申请检察院抗诉,再进行二审代理。结果:举报、抗诉成功,四名职工和两名组织生产者皆判侵犯商业秘密罪,并责令赔偿1160万。


3、民商类


· 从湖南到广东,案件经过五审。长沙XX公司诉深圳XX公司,一审在湖南省永州市蓝山法院,二审在永州市中级法院,深圳XX公司均败诉。张律师从再审介入至本案在深圳中院终审:先湖南省高级法院指令永州市中级法院审查。永州市中级法院审查后,以本院院长发现本院生效判决有错误,启动再审程序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将案件移送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宝安区法院一审判决,深圳XX公司败诉。深圳XX公司不服上诉,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撤销宝安区法院判决,深圳XX公司胜诉。



· 最高法两次函告,案件经过四审。深圳XX公司在山东青岛崂山法院一审败诉,二审青岛中院败诉。张律师介入,分别向山东省高级法院和最高法申诉。最高法两次函致山东省高院,并要求山东省高院“请你院认真审查,依法处理,查处结果请径复申请人并报我院”。山东省高院裁定,撤销原一、二审判决。该案被崂山法院执行的款项,执行回转。


4、大型项目综合法律服务类


· 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五里塘河”改造项目。该项目净用地面积460亩,定位“生态休闲商务综合体”,由杭州西湖政府招商引资,一台湾商人被引入杭州西湖区三墩镇购买土地建造大型綜合体,并依约以1亿注册资本项目公司在西湖注册二年,可政府一直未通过招牌挂将招商目标土地出让给台湾商人项目公司。张律师介入,先是完成基础法律行为,办理片区规划调整建设方案和方案可行性论证,办理农转用指标报批、集体留用地调整和五里塘河片区规划调整方案,镇政府与项目公司正式签订《项目开发协议书》。为报建项目,项目公司借给镇政府1亿元人民币用于拆迁,再进行项目概念性规划并报杭州市政府。但是政府没有“整体实施土地出让”,在西湖招商引资中,政府将“五里塘河”项目不断对外“招商引资”。项目公司遇到开发的问题:政府不愿履行改造项目开发协议。项目公司在当地多方咨询过多名律师,律师均建议起诉,只有张律师反对起诉,他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资源非诉解决。第一步,确定项目公司与政府“开发协议”的法律意义。请具有影响力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的专家学者对“协议”应当履行作了说明。第二步,利用项目公司股东是台湾人的特殊身份向国民党领导致函,望两岸交流中,台商获得合法友善的保护。第三步,国民党领导收到函件后转回相关部门。第四步,张律师多次参与相关部门协商会,圆满协商解决。


· 深圳市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最突出问题:“两证一书”的法律效力;政府宣布“两证一书”无效的合法性;诸多拆迁补偿标准的合理、合法性依据;国务院《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决定》、《深圳罗湖“二线插花地”棚户区改造搬迁补偿安置标准》的衔接等等。张律师介入后,组织和邀请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专家学者进行了讨论论证,与深圳市政府、罗湖区政府多种形式的沟通,特别深圳市司法局与张律师的沟通协商。最后协商妥善解决。


5、企业合规类


深圳市XX科技公司企业合规法律服务项目。张律师长期为该合规项目投入数名团队专职律师与该司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合作。该公司很大一块业务是在全国教师派遣。公司风险点在与教师的劳务合同,即劳动法是核心。从人力到市场管理,对外派遣合同进行地毯的检查,全年修改合同231份(690个小时),处理派遣纠纷26起,专项事务处理5起,参加协调会16次。从制定制度,激活制度到修改合同、起草合同、处理教师派遣合同仲裁、法律专项事务、衔接诉讼案件,或者与相关政府教育机构、学校的指导沟通等等,将该企业风险点的问题消除。积极地为该司面临的困难提供解决方案,有效防范了该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


多次随国家律师代表团和法学代表团出访交流:


· 应俄罗斯法律家国际联盟的邀请,代表中国法学访问莫斯科仲裁法院、圣彼得堡上诉法院和莫斯科大学,交流了中俄两国的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和大学法学课程教学设置。


· 代表大陆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访问台湾,重点交流了两岸行政法领域中的行政协力义务。我们大陆现在还没有行政协力义务概念,司法机关更没有行政协力义务操作和对协助人员应有价值对待。会见了台湾司法院院长翁岳生等。


· 代表中国律师访问韩国,主要交流了中韩两国的法律援助,从中了解了韩国法律援助制度的设立与实施,非常优秀。


· 在日本东京,代表中国法学会主要交流了国家立法。此免详述。立法交流之外对日本社会的了解颇为感概:现代国家治理值得学习。



著作:


《律师与立法》主编  法律出版社出版


纪录片与文章:


《乾坤朗朗、正气凛凛》是《律师与法制》主编执笔采访张律师的长篇报道,在《律师与法制》连载三期。


《正义之路》是中国新闻社记者在深圳改革二十年之际,对深圳律师界张律师专访报道,该文刊登于《中国新闻社•深圳政法二十年》。


《中国律师》十六集电视纪实片,其中一集记录了张律师,该片由司法部与湖北经济电视台合拍。


《法庭直击》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解决疑难案件对外公开评述而与深圳电视台合办的专题栏目。张律师为该栏目专门评述嘉宾。


《让我欢喜让我忧·谈信息公开条例的制定》发表于《中国律师》。有一个特别的背影。《国家赔偿法》实施后,并没有得到社会的好评。《信息公开条例》颁布是一件好事,可以本应“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主色调并不明显,所以,让我欢喜让我忧。


《树燊爪链商业秘密案终审记》发表于《深圳律师》。这是刑民交叉案件办结后的思考。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很重要。用这个案例告诉人们,一审宣判无罪,二审宣判有罪不需要有证据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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