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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2月17日,湖南南舫律师事务所(原名衡阳市南方律师事务所)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我省律师制度改革首批民营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3年,国家司法部副部长张耕和省政法委书记吴向东先后视察我所并给予高度评价。2019年南舫所在《律师制度恢复40周年庆典》活动中被评为“衡阳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南舫”因起点高、管理严、业绩佳而名扬三湘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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