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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积极成效

大律师网 时间:2019-10-14
导读:  作为率先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地区,浦东20多年来已取得积极成效。记者从浦东新区财政局获悉,目前,浦东已在助残、帮困、为老服务、行业支持、社区综合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十余个公共服务领域开展了政......

  作为率先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地区,浦东20多年来已取得积极成效。记者从浦东新区财政局获悉,目前,浦东已在助残、帮困、为老服务、行业支持、社区综合服务、志愿者服务等十余个公共服务领域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

  2019年,浦东新区区级财政安排政府购买服务经费29.67亿元,其中基本公共服务领域21.85亿元,社会管理服务1.26亿元,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1.37亿元,技术性服务1.06亿元,政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事项4.13亿元。

  开创向社会组织

  购买服务先例

  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浦东新区成立之初即实行“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模式,注重政社合作、政社互动,特别是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探索实践。

  1995年,当时的浦东社发局和罗山新村街道办事处等委托上海青年会管理“罗山市民会馆”,作为集社区教育、社区文化、救助服务、体育健身等社区功能为一体的市民休闲和社会交往场所。“罗山市民会馆”被认为是开创了中国最早的地方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先例。

  2002年,上海市先后出台《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上海市行业协会暂行办法》,浦东以此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建立了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制度,明确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内容,将原由政府主办、为社会发展和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

  此后,浦东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的规范文件:2007年,制定了《关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2014年,制定了《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暂行办法》;2017年制定了《浦东新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力争为上海乃至全国

  提供借鉴

  一系列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浦东已在助残、帮困、社区矫治、司法调解等十余个公共服务领域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以司法调解为例,浦东坚持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培育发展社会调处组织,鼓励人民调解协会、民办非调解组织等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

  2018年,浦东将专业人民调解工作经费584.19万元列为政府采购项目,明确在项目服务期内调解矛盾纠纷成功数不低于14360件。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单位“东方调解中心”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090件,超额完成目标。

  为探索对社区吸毒人员进行帮教服务,浦东多年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购买禁毒社会工作服务。该服务社在浦东36个街镇持续实施“家庭禁毒联盟”宣传战略,直接受益人数达5万人次,间接受益人数达30万人次。

  浦东新区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浦东将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建设,健全购买机制,进一步夯实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的“基础工程”,力争为上海乃至全国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理论与实践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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