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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故事:营养餐“缩水”,责任人受处分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5-21
导读:近日,贞丰查处了一起教师与学生“争食”营养餐的恶性案件,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严肃处理,广大学生及学生家长拍手称快。事情还要从去年的民生监督观摩会上说起。2015年5月,贞丰县召开民生监督现场观摩会,当观摩人员到......

近日,贞丰查处了一起教师与学生“争食”营养餐的恶性案件,相关责任人受到了严肃处理,广大学生及学生家长拍手称快。

事情还要从去年的民生监督观摩会上说起。2015年5月,贞丰县召开民生监督现场观摩会,当观摩人员到贞丰县鲁容乡鲁容中学进行观摩时,一名学生端着饭盒走到观摩组人员面前说:“领导,我们的伙食怎么这么难吃啊,你看,天天是豆腐皮。”观摩结束后,这一情况立即反映到了县纪委领导,县纪委立即安排鲁容乡纪委进行核实,并要求一经查实,对有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鲁容乡纪委经过明察暗访,发现鲁容乡初级中学学生营养餐质量较差,学生意见很大。办案人员随即提取该校营养餐采购清册、入库记录及留样记录等资料。

经梳理发现,该校学生营养餐存在许多问题:一是采购食材入库多,但没有在营养餐留样记录上有所体现,留餐记录反而体现出学生吃的菜品种比较单一,比如鸡蛋、牛肉等采购入库时有,但学生留餐记录上却没有,买来的好菜凭空消失了;二是采购的物品相当一部分与营养餐无关,比如厨具、卫生用品、服装等物资,共涉及资金7308.5元,而这些都应该是用其他经费解决,不能用营养餐经费报销;三是该校营养餐资金大量节余,营养餐资金没有完全用在学生身上,致使营养餐饭菜质量缩水。

经查实,该校校长黄进坤于2015年3月以会议形式安排用营养餐经费购买牛肉、鸡肉等,用于陪餐教师加餐,并由该校负责营养餐的校政教主任韦芦具体实施,在采购过程中,用营养餐经费购买厨具、卫生用品等耗材补充学校食堂,并为食堂工作人员按100元/套的价格购买6套工作服。同时,该校未认真合理安排好学生营养餐资金,学生人均每餐为3元左右,低于4元每餐的标准,营养餐缩水25%,而该校2015年学生营养餐经费结余24175.45元,被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走。

黄进坤、韦芦身为鲁容乡初级中学校长和分管营养餐的政教主任,通过会议形式挤占学生营养餐用于陪餐教师加餐,未合理安排好学生营养餐资金,导致学生营养餐资金结余被主管部门划走,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失职渎职违纪性质,依据201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一条款,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2016年3月31日鲁容乡纪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进坤、韦芦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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