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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资助5000万!青岛城阳出台12条人才新政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4-10
导读:·3月18日讯日前,青岛城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青岛内联外通的中央活力区建设的十二条人才支持措施》的通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人才赋能、给企业助力,汇集英才,助力青岛内联外通的中央活力区的建设。全文如......

·3月18日讯日前,青岛城阳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青岛内联外通的中央活力区建设的十二条人才支持措施》的通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为人才赋能、给企业助力,汇集英才,助力青岛内联外通的中央活力区的建设。

全文如下:

关于促进青岛内联外通的中央活力区建设的十二条人才支持措施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招才引智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步伐,促进青岛内联外

通的中央活力区建设,制定以下人才支持措施。

一、加大顶尖人才奖励力度。鼓励驻区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引进顶尖人才,对从我区申报当选的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奖励500万元,作为生活补贴或购房补贴,3年内按2:3:5比例逐年发放;对青岛市认定的顶尖人才,按照市级奖励标准1:1 进行奖励;对青岛市认定的顶尖人才团队,按照市级资助标准1:1进行资助,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

二、加大国家特聘专家奖励力度。从我区申报入选或变更至我区的国家特聘专家,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柔性引进的国家特聘专家和来我区创业的省外国家特聘专家,符合市级资金支持条件并与我区企业有实质性合作,按照市级补助标准1:1 进行奖励。

三、加大“万人计划”和泰山系列人才工程层次的奖励力度。对从我区申报入选“万人计划”和泰山系列工程的人才或团队,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入选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经认定享受住鲁院士待遇的聘任院士,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加大齐鲁系列层次人才工程奖励力度。对从我区申报入选的齐鲁名师名校长、齐鲁和谐使者、齐鲁首席技师、齐鲁乡村之星、齐鲁金融之星、齐鲁文化英才、齐鲁文化名家、省金融高端人才等齐鲁系列人才工程和经认定的聘任院士人选,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五、加大青岛创业创新类人才及团队奖励力度。对从我区申报入选的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一次性奖励70万元;申报入选青岛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给予团队带头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1:1进行奖励,最高500万元,作为生活补贴或购房补贴,给予团队按照市级资助标准1:1进行资助,作为项目综合资助。

六、加大市级重点人才工程奖励力度。对我区申报入选的青岛拔尖人才、青岛金融高端人才,一次性奖励5万元;入选青岛名师名校长、青岛和谐使者、享受青岛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青岛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专家、青岛首席技师、青岛乡村之星、青岛文化之星、青岛优秀医学临床专家、青岛金融之星、青岛青年科技奖等市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一次性奖励3万元。

七、加大区级创业创新类人才及团队支持力度。每年评选5名左右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每人一次性奖励30万元;每年评选认定5 个左右创业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每个团队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八、加大区级重点人才工程支持力度。每两年选拔一次区级拔尖人才,管理期内每名拔尖人才每年发放1.2万元政府津贴;每两年选拔一次区级和谐使者、首席技师、乡村之星、金融之星、城阳工匠等人才,管理期内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政府津贴。

九、加大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奖励力度。对新进入我区在站以及出站来我区就业创业的博士后,按照青岛市生活及住房补贴的50%给予奖励;对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和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人员,分别给予每人0.5万元、1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十、加大教育卫生系统引进优秀人才支持力度。对教育系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教育主管部门按A、B、C 三个等级进行认定,根据相应等级一次性发放100-10万元生活补贴;对卫生系统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卫生主管部门按优秀人才、骨干人才、后备人才三个等级进行认定,根据相应等级一次性发放100-5 万元生活补贴。

十一、加大用人单位培养人才支持力度。对培养入选A、B、C、D 四类人才的单位,每培养1 人分别奖励1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培养人才参加国家特聘专家评审答辩但未入选的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培养人才参加泰山系列工程评审答辩但未入选的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聘任人才认定享受住鲁院士待遇聘任院士的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聘任人才认定聘任院士的用人单位,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十二、加大社会引进人才支持力度。对介绍引进符合A、B、C、D 四类人才的园区、平台、中介机构和个人,每引进1 人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介绍引进市级高层次人才团队的,每引进1 个奖励20万元。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并在2年内获得上述称号的,按同一标准给予奖励。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内容与我区此前出台的政策有重复、交叉或同一人选符合多条政策的,按照从新、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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