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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出实招 医疗保障有兜底

大律师网 时间:2018-09-27
导读:继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取消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落实待遇就高不就低、大病保险倾斜、个人账户共享等一系列医保精准扶贫政策后,我市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今年以来,我市......

  继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取消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落实待遇就高不就低、大病保险倾斜、个人账户共享等一系列医保精准扶贫政策后,我市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探索“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保年度内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报销后,实际报销比例未达到90%,由商业健康保险补偿到90%”的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脱贫攻坚有关政策的通知》和《钦州市脱贫攻坚“百日集中大行动”实施方案》 文件精神,落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和决策部署,打好打赢我市脱贫攻坚战,市人社局作为市扶贫工作公共服务专责小组牵头单位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探索社保扶贫政策。日前,市扶贫开发公共服务专责小组专题研究了《钦州市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兜底补偿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实施。

  市社保局作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市扶贫开发公共服务专责小组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人员进行医疗费用测算、医保结算系统模块开发、调试等相关准备工作,系统模块如期上线应用。市社保局于今年9月7日下发《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兜底补偿系统记账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要求我市各县区社保局、各定点医疗机构,从9月10日起,启动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和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兜底补偿医保结算系统记账工作。《通知》规定,从9月10日起,全市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在我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慢性病门诊看病后,到医院结算窗口即可实现“一站式”直接结算,医保结算系统将自动计算基本医保统筹、大病保险、大病救助和政府兜底等各项应报销费用,住院病人住院费用总费的90%、门诊慢性病人门诊合规费用总额80%由社保局和商业保险公司结算,病人只需个人自付医疗费用总额的10%或20%即可完成结算安心出院。通知还明确了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9月9日期间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住院和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兜底补偿由社保局通过医保结算系统自动用补差方式进行计算,补差费用由商业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个人。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兜底补偿机制的建立,切实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问题,进一步健全了我市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策体系。

  此外,我市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医保扶贫相关政策,包括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政府补助60%,取消医疗机构住院和慢性病门诊基金起付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落实待遇就高不就低的政策、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员政策倾斜、个人账户共享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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