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今年以来,东港以实现全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便民化为目标,整合各级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制定了《关于构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东港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管理暂行办法》和《司法工作室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在全市率先建成了区、镇(街道)、村(社区) 三级联动 ,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信访化解 八位一体 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区级层面上,在充实区法律服务中心职能基础上,建立健全观海苑市场、江豪市场、太阳城市场等3个行业性一线工作室,同时,完善 两所 建设标准,健全评价、监督、惩戒机制,引导其积极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镇(街道)层面上,以司法所为依托,整合律师事务所、调解组织、法律顾问等优质资源,打造一线实战式法律服务平台。村(社区)层面上,依托基层调委会,建立司法工作室,把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服务群众的 最后一公里 。
针对基层矛盾纠纷情况复杂、任务繁重,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服务人员严重不足的实际,该区广泛引导、积极鼓励大学生村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多方面社会力量参与其中,为每个镇(街道)法律服务中心选聘了2-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为每个村(社区)司法工作室选聘了5-7名工作人员,由镇(街道)、村(社区)在日常运行和人员补助方面提供相应经费保障。
该区要求,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切实履行好 八大职责 :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访化解等工作,开展法律咨询,推进普法宣传和法治创建,指导办理法律援助和公证业务等。为有效发挥各项职责任务,制定了轮流值班制度、矛盾排查制度、矛盾受理制度、工作办理制度等8项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为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各项职责落到实处,该区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科学合理。日常考核包括硬件建设、工作态度和基本业务开展情况,民主评议包括司法所评议、服务对象评议和村(社区)党员干部、群众代表评议等。按照考核成绩和评议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直接与工作补贴发放挂钩,并作为先进司法工作室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开展不力、群众反响不好的工作室和个人进行督导督查和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