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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源瑶族自治县84家单位获节水型载体荣誉称号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9-19
导读: 9月14日,市水务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管理局等4部门联合授予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等84家单位“韶关市节水型载体”荣誉称号。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方针,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9月14日,市水务局、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管理局等4部门联合授予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等84家单位“韶关市节水型载体”荣誉称号。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方针,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乳源瑶族自治县作为全省第二批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考核评价对象,全面推行节水型社会建设。该县政府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各企业、公共机构、学校和小区积极创建节水型载体,按照相关标准要求,安装节水设施,实施节水改造,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助力。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该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必备条件全部满足要求,并按照验收审查管理程序向市水务局提交了申报材料。市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住建管理局组成验收组,对乳源瑶族自治县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进行了市级验收,并对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69家公共机构、5所学校、6个居民小区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验收。经技术单位审查和现场验收,验收组认为,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达到《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要求,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等69家公共机构和5所学校达到《公共机构节水单位评价标准》要求,嘉乐雅居等6个小区达到《节水型居民小区评价标准》要求,同意授予乳源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等84家单位“韶关市节水型载体”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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