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网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通报,经考核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意,我省27个县成为浙江第四批“基本无违建县”,我市上榜!
通报提到,2018年,全省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各地各单位要零容忍管控新增违建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建问题,建立健全管控违建长效机制,为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加快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第四批“基本无违建县”
杭州市下城区、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滨江区、宁波市镇海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温州市瓯海区、瑞安市、永嘉县、苍南县、长兴县、嘉兴市秀洲区、嘉善县、海盐县、嵊州市、新昌县、绍兴滨海新城、武义县、磐安县、衢州市衢江区、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集聚区、台州市椒江区、温岭市、仙居县、龙泉市、青田县、庆元县、松阳县。
综合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