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同意<绍兴市越城区水域保护规划>的批复》49号)的文件,自18年12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以来,区水利局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工作方针,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和绍兴市越城区的主体功能区定位,以保障防洪排涝和供水安全为重点,广泛征求规划等部门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规划文本。11月,《绍兴市越城区水域保护规划》经市、区部门和专家评审,以及市水利局审查同意,并获越城区人民政府批复。
《绍兴市越城区水域保护规划》是越城区防治水灾害、保护水资源和水域开发与利用的重要依据。下阶段,区水利局将会同有关镇、区级部门切实加强《规划》的实施工作,强化协作配合与监督管理,做好跟踪分析和指导服务,为高水平推进全面小康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水利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