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全面贯彻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条文数量上已从原来的64条增加到86条,条文内容也作了大幅修改。此次《条例》从公布到实施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为便于属地企业尽快学懂领会,区市场监管局在食品生产领域率先开展“三学三做”,狠抓《条例》宣贯,从生产源头上跟紧国家法治步伐。
一是要求原汁原味学、做知法人。自《条例》公布之日起,在微信越城食品生产群上全文刊载新《条例》和旧《条例》,要求属地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和一线食品生产监管人员通读新《条例》、比较旧《条例》、发现新规定。
二是要求引导交流学、做懂法人。收集、整理国家有关部门对《条例》的解读,编写《条例》学习参考资料,引导属地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和一线食品生产监管人员交流学习心得,正确理解《条例》重点特点、制度新规、条文含义。
三是要求联系实际学、做守法人。联系既往生产现场整改的每一个问题,要求属地企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和一线食品生产监管人员对照《条例》相关规定,深刻反思问题性质,坚定守法、执法自觉性、主动性,夯实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监管。
据悉,区市场监管局还将在12月9日起组织开展的第十二次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中,结合《条例》宣贯,现场督导属地企业落实《条例》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