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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因军人丈夫长期遗弃诉讼离婚 2020年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5-11 浏览:0
导读:军婚是所有婚姻中最艰苦的,由于军人长期出门在外陪伴家人的时间少之又少,如果军人长期遗弃对方,是可以离婚的。那么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下面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女方因军人丈夫长期遗弃诉讼离婚 2020年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案例

  女方因现役军人丈夫长期遗弃,又多次起诉离婚,无奈委托律师诉讼。

  经过两轮法院诉中有利调解,法庭和对方采纳女方律师意见,女方长期患病,现阶段除了精神方面有些疾病而且还有慢性肾炎,而且双方之间又明显无房,离婚后女方将无住所。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在法庭组织下调解离婚,男方补偿女方30万元,夫妻共同车辆归女方所有,女方前期耗尽夫妻共同存款不再追究。

2020年军人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军人由于履行特殊义务,他们除日常工资外,还包括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复员费、转业费等。

  军人离婚时财产分配要先分清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各自所有,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1、军人伤亡保险金分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平均值"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的实际年龄差额。

  2、军人房产的分配

  按照现行的司法实践,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一般不对军产房进行所有权分割。如果该房屋由军队房管部门独立管理,对居住使用人有特别的要求,只能由现役军人或者转业军人居住使用的,在分割此房屋时就应遵守该规定;但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某一方在得到此房屋的所有权后,另一方应当得到折价补偿,该价格可以参照地方经济适用房的价格进行计算。

  3、军人住房补贴的分配

  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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