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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9期

四川破“碰瓷诈骗案” 碰瓷诈骗案的法律问题探究

更新时间:2022/8/9  共27篇文章  已被阅读1.2万次
导读: 近日,阆中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成功打掉一个流窜全国的“碰瓷”诈骗、敲诈、抢劫犯罪集团,目前已抓获头目和骨干成员31人,破获四川、福建、广东、江西、重庆等省案件100余起,扣押作案轿车4台、赃款数万元,堪称“中国第一碰瓷诈骗案”。本期大律师网为大家带来碰瓷诈骗案的相关信息和法律问题分析,欢迎阅读本期大律师网热点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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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8/9959人已阅读

1月29日上午,阆中市公安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向媒体通报:近日成功打掉一个流窜全国的“碰瓷”诈骗、敲诈、抢劫犯罪集团,目前已抓获头目和骨干成员31人,破获四川、福建、广东、江西、重庆等省案件100余起,扣押作案轿车4台、赃款数万元。据悉,该“碰瓷”诈骗案,组织之严密、涉案人员之多、作案区域之广、诈骗次数之多,完全堪称“中国第一碰瓷诈骗案”。

2022/8/9527人已阅读

“碰瓷”行为是一些人价值观扭曲,希望能够借助一些诈骗手段一夜暴富,这种不劳而获的心理支配着他们的行为,而许多的受骗者都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意识差等问题,对于这种“碰瓷”的人往往无所适从,因此导致自己的财物损失,许多“碰瓷”行为都是不道德的行为,更甚者会触犯法律,那么我们应该从法律分析的角度来认识一下“碰瓷”现象,让我们在面对“碰瓷”行为的时候能够及时保护自己的财物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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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5日,四川大竹县人民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杨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蒋习才、杨昌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石波、陈俊兵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扣押在案的手机六部和自行车一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现金5000元,由大竹县公安局发还给被害人李某。[阅读全文]
编者按: 大律师网的小编提醒大家,“碰瓷”行为是一些人价值观扭曲,被不劳而获的心理支配行为,想借助一些诈骗手段达到一夜暴富的目的。四川破获的“碰瓷诈骗案”堪称中国第一碰瓷诈骗案,利用未成年的不成熟心理,伙同作案。不断触碰人们的道德底线,解决“碰瓷”问题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任务,成为全体公民的任务。(编者: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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