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妻子起诉丈夫和通信公司侵犯隐私权 2020年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5-11 浏览:0
导读:丈夫怀疑妻子有外遇,于是偷查妻子话费,后连同通信公司一起被妻子告上法庭,由于通信公司的话费清单不属于公民通信秘密的范畴,所以不属于侵犯其隐私权。那么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下面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妻子起诉丈夫和通信公司侵犯隐私权 2020年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

  案例

  一男子看到妻子经常背着自己打电话,怀疑妻子有外遇,遂到通信公司偷查妻子的话费。妻子以隐私权受到侵犯为由,将丈夫和通信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精神损失5万元。5月25日,江油市法院审理了这起纠纷案,并依法驳回妻子的请求。

  前不久,37岁的江油市民李国中发现比他小13岁的妻子王蕊经常背着自己打电话:每天晚饭后,王蕊都以散步为由外出。有次雨下得特别大,王蕊仍要外出散步,李悄悄跟踪,却发现妻子竟躲在楼下打手机!一次,李国中半夜醒来,竟发现妻子躲在被窝里用手机发短信!

  她到底在给谁打电话?李国中决定查个明白。本月15日,李国中拿上她和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到通信公司查询并打印了王蕊今年1月份以来的话费清单。王蕊果然跟一手机号码频频联系。李国中进一步在通信公司核查,查出该手机主人叫张某,现今29岁。

  李国中很郁闷,当初他之所以下定决心跟前妻离婚,跟王蕊结婚,是因为王蕊答应爱他一辈子。没想到结婚还不到一年,王蕊就生了外心!王蕊下班回家后,李国中劈头就问:“你跟张某现在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了?”王蕊一听,张口结舌,争吵中,她终于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王蕊以侵犯隐私权为由,状告丈夫李国中和某通信公司。

  5月25日,法院审理认为,通信公司的话费清单不属于公民通信秘密的范畴。某通信公司在验证了王蕊、李国中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后,为李国中打印话费清单,尽到了谨慎审查的义务。另外,《婚姻法》中明文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李国中对王蕊反常行为的怀疑符合配偶身份的自然反应,李国中有权知道自己对王蕊所享有的专属身份利益是否受到威胁或侵犯。李国中在获悉清单的内容后并没有散布或丑化,李国中所获取的信息在其配偶身份的合理知情权范围之内。最后,法院依法驳回王蕊对李国中和某通信公司的诉讼请求。

2020年侵犯隐私权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有用 (0)
分享到:
在线咨询
找律师

立即提问,免费短信回复

律师推荐

更多+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律师打官司、法律咨询就上大律师网,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