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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强奸精神病邻居从轻处罚 2020年如何认定强奸罪与非罪的界限?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04-16 浏览:0
导读:强奸罪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那么如何认定强奸罪与非罪的界限?下面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老人强奸精神病邻居从轻处罚 2020年如何认定强奸罪与非罪的界限?

  案例

  被告人陈茂祥(72岁)与被害人黄明霞系邻居,黄明霞患有精神病,生活不能自理。2006年4月27日,因某种原因,黄明霞的父亲主动将其送给陈茂祥发生性关系。当日中午,陈茂祥与黄明霞发生性关系。案发后,被害人亲属、当地基层组织及部分村民,均请求司法机关对陈茂祥从轻处罚。

  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强奸精神病妇女、严重痴呆妇女不能直接认定为构成“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

2020年如何认定强奸罪与非罪的界限?

  1、罪与非罪的界限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2、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按传统贞操观,我们认为以是否奸入,作为强奸妇女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比较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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