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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醉驾发生事故共同饮酒人要承担责任吗?

来源: 大律师网 时间:2020-11-02 浏览:0
导读:空闲时间和同伴朋友一起喝酒聊天,之后酒后驾驶开车回家,发生事故共同饮酒人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下面跟着大律师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20年醉驾发生事故共同饮酒人要承担责任吗?

2020年醉驾发生事故共同饮酒人要承担责任吗?

  基本案情:

  2014年1月,被告李山(化名)约朋友刘伟(化名)、陈正(化名)一起吃饭。席间,三人共饮5瓶白酒,直至次日凌晨1时才散伙。当晚,刘伟骑摩托车赴宴,临走时,李山、陈正担心刘伟饮酒太多,劝说其醒酒后再走,但刘伟执意要走。回家途中,刘伟骑车撞到路边石块,当场车损人亡。交警部门认定,刘伟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死者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刘伟父母将李山告上法院。其父母认为,李山做东请客,在席间并未尽主人应尽的提醒义务,对儿子的死亡结果存在过错,请求法院判令李山承担各项损失10万元。李山辩称,刘伟为成年人,对自己的酒量有一定预知,席间自己并未劝酒且事后阻拦刘伟驾车未成,自己对事故发生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对刘伟和张山、陈正二人的责任承担比例酌定为9:1,张山系主持请客之人,其对饮酒是否过度及酒后是否安全等事宜的注意义务应当比案外人陈正高,将张山和陈正的责任比例酌定为6:4。据此,法院最终判决张山赔偿刘伟父母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3万7千余元。

  小编评析:

  在一同饮酒,同伴醉酒以致无自控能力的情况下,应提高共同饮酒人的义务,共同饮酒人应尽到看管、照料、护送等义务,因此,如若发生事故,共同饮酒人应承担一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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