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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2-22
导读: 2018年以来,苏州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等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加强组织部......

2018年以来,苏州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2016~2020年规划》等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加强组织部署、完善决策机制,有力推动政府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

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2018年3月,苏州市政府公布2018年度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出台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实施细则”“制定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等15项决策事项纳入2018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明确决策层级和听证事项。同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充分发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等门户网站上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系统功能,确保纳入目录化管理的决策事项做到背景信息、解释说明、承办主体等情况充分公开,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深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在总结全省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管理第一批试点经验基础上,2018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管理标准化体系化试点工作。确定张家港市、常熟市、工业园区,高新区狮山街道、吴中区木渎镇和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目前,苏州市10个县市区、45个市级部门已普遍构建完成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建设工作制度体系和组织网络。

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系统二期建设工作,以集约利用行政资源、强化决策项目统筹管理为宗旨,将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系统向昆山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政府推广,在省内率先实现市、县、镇三级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全覆盖,实现了县级政府及所属乡镇、部门的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目录管理、法定环节规范运行、全程监督管理以及系统接口与整合等功能。积极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网上运行与档案管理工作相结合,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与网上运行工作获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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