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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审计局出台2019年财政审计工作指导意见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4-25
导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找准财政审计监督与高质量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全面引领提升苏州全市财政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苏州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2019年苏州市财政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从指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找准财政审计监督与高质量发展的最佳结合点,全面引领提升苏州全市财政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近日,苏州市审计局制定出台了《2019年苏州市财政审计工作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工作报告要求、主要工作措施等四方面作了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2019年苏州各地审计机关在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要突出预算执行审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对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预算支出总量和结构情况、预算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财政支出结构的调整优化情况以及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关注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以及部门向社会购买服务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等。

《意见》要求,苏州各地审计机关要稳步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要以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同级审”、政策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为载体,广泛开展融合式、嵌入式审计,将审人、审单位、审资金、审项目有机融合,实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对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每年审计,对下级政府5年内至少审计1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实现审计全覆盖,对重点单位每年开展现场审计,对其他一级预算单位5年内至少现场审计1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依法属于审计对象的领导干部,一般5年轮审一遍。

《意见》强调,苏州各地审计机关要着力推进大数据审计。坚持科技强审,不断强化大数据审计思维,拓展大数据技术运用,提升大数据审计能力,构建高效的大数据审计工作机制。推动信息技术与审计业务深度融合,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深入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年度的大数据关联分析,提升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切实提升财政审计深度和广度。

《意见》还就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苏州各地审计机关进一步规范审计工作报告内容,报告表述要清晰,文书格式要规范,问题反映要全面,审计定性要准确,审计评价要恰当,审计建议要可行;要完善报告程序,推进审计结果公告,除涉密内容外,审计工作报告和整改报告原则上应当在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要健全整改机制,提升监督效能,积极推动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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