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持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建设,不断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设立新型职业农民专项资金。为保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成效,我市2015年以来共下达财政资金1260万元,用于各类农业产业人员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教材编写、新型职业农民代表学习考察等。
推动社保补贴政策落实。2015年10月,我市发布《苏州市新型职业农民社会保险补贴办法》,明确社保补贴标准、认定条件和发放流程,在全市建立起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社保补贴制度。目前,已向1174名新型职业农民发放社保补贴828.1万元。
强化认定管理工作。2016年,各市区相继发布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全面开启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近三年,全市认定新型职业农民4011名,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占比38.2%,45岁及以下占比64.9%。今年4月,出台《苏州市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创新职业农民培育模式,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基地在基础设施、师资队伍、教学资源、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建设。计划至2020年底,认定培训中心和实训基地20个,力争实现各市、区农业重点乡镇和产业集中区域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