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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取消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数量限制

大律师网 时间:2019-08-05
导读: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力度,2019年5月,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所有符合定点条件并通过考察评估的定点医药机构均可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不设置定点......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放管服”力度,2019年5月,苏州市出台了《苏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所有符合定点条件并通过考察评估的定点医药机构均可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不设置定点数量或者比例的限制。同时要求要求医保经办机构应当按照一年不低于两次的标准,接受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的协议管理的申请,医院、护理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可“随时申请,随时受理”。放松总量不等于放松监管。市医保局正加紧建立健全基金监管诚信体系,探索建立医保领域“黑名单”制度,制定医疗保障领域黑名单管理细则,对严重违规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和参保个人,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解除协议、追回基金外,进一步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推送信用信息公共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自2019年7月10日市社保中心接受申请以来,已经有100多家零售药店申请加入医保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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