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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法规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
发布时间: 06月03日
发布部门: 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现就加快发展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现代信息服务业是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支撑手段的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信息传输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产业,具有高增长、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特点,是农业、工业和传统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现代服务业中发展最快、最为活跃的行业。近年来,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和发展水平均居全国前列,但与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要求仍不相适应。当前,广东省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遵循经济发展规律,把握高增长行业的发展机遇,加快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不仅有利于推动信息技术应用,提高传统产业的发展水平和经济效益;有利于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扩大服务业规模,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也有利于整合科技和文化领域的社会资源,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抓住机遇,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推进产业高级化和适度重型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广东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明确加快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自主创新和扩大开放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优化提升信息传输服务产业,突出发展数字内容服务产业,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产业,促进现代信息服务业与其他产业的互动融合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现代信息服务业与制造业互动发展。发挥广东省制造业的规模优势,大力发展面向制造业的现代信息服务业,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网络的普及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制造业的设计、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提供先进实用的技术和服务支撑,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在提高制造业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同时,带动现代信息服务业迅速发展。
  --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政府引导大力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各级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和政策引导,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积极引导企业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
  --在引进消化世界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加大现代信息服务业自主创新力度。将广东对外开放与集成创新的优势结合起来,加大引进力度,在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科技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现代信息服务业自主创新。
  --发展惠及全民的普遍服务,兼顾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提供惠及全民的普遍服务,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成果。积极开展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发展产业高端环节,推动产业快速发展。
  (三)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当年实现增加值1675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5%以上,年均增长速度达17%以上,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在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告保留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内,建成10个以上专业化产业园区,培育20家竞争力强的重点企业。初步形成以广州和深圳为龙头的珠三角城市群、以汕头为中心的粤东城镇群、以湛江为中心的粤西城镇群三大现代信息服务业集聚区,并辐射带动全省山区和其他农村地区,形成国内实力最强、发展最快的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格局。到2015年,基本建成与国际接轨的现代信息服务业体系,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现代信息服务业成为广东省重要的支柱产业。
  三、优化提升信息传输服务产业
  (一)基础性信息传输服务业。继续发展电信和广播电视传输等基础性信息传输服务,全面提高面向农村的信息传输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有线宽带网建设,加快普及数字电视、数字广播业务。充分发挥广东省在通信网络设备生产制造及市场消费的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代移动通信(3g)、下一代网络(ngn)等新一代信息传输服务业,抢占行业发展制高点,通过设备制造商、网络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互动合作,加快产业化发展步伐。
  (二)网络增值服务业。加快发展电信增值服务业,通过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大力开发面向大众和企业的增值业务。积极推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媒体、增值电信企业之间的合作,促进电信新业务、新服务发展,使传统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向综合信息服务企业转变。突出发展互联网增值服务、移动通信增值服务,吸引国内外优秀的增值业务提供商、内容提供商和系统集成商落户广东,促进网络增值服务业集聚发展。
  四、突出发展数字内容服务产业
  (一)数字媒体内容业。发展影视制作业,建设广播影视节目资源库,促进影视娱乐信息数字化。利用数字家庭服务平台,开发适合家庭和个人消费的数字音视频、数字多媒体、数字出版和移动电视产品,发展交互性多媒体内容服务业。大力发展面向新闻出版、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等公共文化领域的数字内容产品,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科学精神,壮大网络文化产业。
  (二)动漫与网络游戏业。重点发展动漫画、网络游戏、电子竞技等行业,扶持本地企业发展,培养动漫与网络游戏创意师、设计师和工程师,提高动漫与网络游戏的原创能力。加强产业链整合,促进动漫与网络游戏开发商、生产商、运营商、发行商、销售商及周边服务商之间的产业分工与合作,通过产业化组织,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动漫与网络游戏产业生产服务体系。
  (三)数字设计与文化创意业。依托广东省制造业优势,大力发展数字化的工业设计、产品外形外观设计、工业模型与模具设计等工业数字设计创意服务业。加快发展以产品包装设计、视觉传达、建筑装饰设计、广告和平面设计为主的视觉数字设计业。整合各领域的数字设计创意资源,积极开展与国际数字设计创意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数字化工业设计理念与技术,推动数字设计创意产业从单一产品设计走向形象设计,从产品外观设计、性能设计发展为从生产到市场的全过程设计。促进信息技术在文化传媒、新闻出版、工艺美术、咨询策划、广告会展、时尚消费、娱乐休闲等领域的应用,提升创意产品的质量和水平。
  (四)数据库业。加快建设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宏观经济、专利等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的基础资源数据库,加强基础信息资源的开放、互联和共享。加快信息资源采集、整理、加工和应用的产业化,推进商业性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公益性信息资源增值服务,建设若干个全省性数据资源服务中心和网络数据中心。加强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公文档案数字化工作,加快建设全省电子政务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建立全省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交换体系。
  五、加快发展信息技术服务产业
  (一)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业。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电器机械、石油化工、纺织服装、食品饮料、建筑材料、造纸、医药、汽车、玩具等行业的应用软件和嵌入式系统,大力发展文化、教育、金融、电子政务等领域的应用软件,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间件的发展。以linux软件在电子政务领域的应用为突破口,大力推动开源软件发展。加快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重点突破音视频、通信、现代装备制造等领域的集成电路设计技术。加快建设广州、深圳、珠海等地的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建立健全软件应用配套体系,积极培育软件消费和服务市场。
  (二)面向商贸流通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推广无线射频识别(rfid)、全球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自动识别和采集跟踪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的应用。建立物流信息分类与编码、采集、交换以及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形成较完善的物流信息标准体系。整合交通、港口、银行、海关、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的物流信息资源,建设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加快推动以互联网和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为基础的“物联网”发展,通过互联网对物品进行跟踪管理,实现商贸流通各环节的全程控制和管理,有效降低物流成本。
  (三)面向生产制造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业。重点推进广东省支柱产业的信息化改造,推进制造业设计、生产和管理各环节信息技术的全面应用,支持面向制造业集成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的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发展。大力发展为生产服务的信息系统集成、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等业务,规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
  (四)面向农村的现代信息技术服务业。坚持以农业发展和农民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府引导和企业参与,推进信息服务进村入户,大力发展面向农产品流通、农业科学种养、农业生物灾害防治、农村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法制建设和村务管理等领域,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的现代信息服务业,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落实国家有关面向农村的通信服务资费优惠政策,积极组织开发面向农村市场的质优价廉的信息技术和信息服务产品,扶持农村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新业务发展。
  (五)空间地理信息服务业。整合各类基础测绘、专业测绘及其他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建立完善空间地理信息基础资源库。重点加强空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建设,发展卫星导航、电子地图、空间地理定位等社会化应用产品,加快开发海量地理信息快速获取、集成管理、网络共享、安全保障等关键技术,促进空间地理信息资源的增值开发和商业化应用,建立市场化应用服务体系,加速产业化进程。
  (六)电子商务。推进金融信息服务业发展,建设安全、快捷、方便的在线支付服务平台,促进电子商务支付业务发展。完善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基础设施,加快建立布局合理的数字证书安全认证体系。积极推进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大力推动区域电子商务应用,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应用平台。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规则、标准和地方性法规政策的研究制订工作。
  六、大力推进产业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在统一规划和资源共享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光纤骨干传输网,优化网络结构,实现各市城域网高速互联。加快有线接入网络的宽带化改造,建成可承载多业务的数字化、宽带化、综合化接入网。推进光纤到大楼、光纤进家庭、宽带到个人。大力建设城市无线宽带工程,完善新一代无线通信基础设施,广州、深圳等珠江三角洲重点城市要率先实现无线宽带全面覆盖,其他城市的中心区和机场、车站、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加快实现无线宽带覆盖。加快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的双向数字化改造步伐,建成覆盖全省、能够全面提供高清互动多媒体信息服务的数字家庭主通道。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推动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进村入户能力。
  (二)加快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加强统筹规划和科学引导,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有序、特色鲜明、资源共享、协作发展的现代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发展格局。加强广州、深圳、珠海等市现有的国家级软件和动漫(创意)产业基地建设,加快产业集聚步伐。在经国家有关部门公告保留的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内,加快建设移动信息服务、数字内容创意、工业设计、物流信息服务、空间地理信息服务和软件服务外包等一批省级现代信息服务产业专业园区;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建设独具特色的现代信息服务业专区。鼓励电信运营企业为园区提供优质低价的电信网络服务。
  (三)加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的原则,依托产业基地、产业园区、中介机构和龙头企业,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强化现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息化、无线射频识别、数字家庭、卫星导航等公共技术支持平台。加快建设一批面向行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重点建设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动漫公共设计平台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承担本行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七、加强区域合作和国际交流
  (一)加强以粤港澳为重点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深化粤港澳合作,通过建立科学的利益分配机制和政策引导,推进粤港澳在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支持平台等方面的资源共享,推动三地科技园区、产业基地之间的合作与发展。加强粤港澳面向通关便利化的物流信息化合作。建立粤港软件和服务外包驻外办事机构,积极发展面向欧美和日本市场的服务外包和软件出口。积极推进泛珠三角区域信息化合作,鼓励广东省企业开拓内地市场。
  (二)加强招商引资和国际交流。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搭建现代信息服务业招商引资和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加大力度引进世界500强企业中的现代信息服务企业,鼓励企业将其总部、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研发中心等落户广东,经认定后可对其购地建设、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给予相应资金补助。具体办法由省外经贸厅会有关部门制订。支持省内企业走向国际市场,进行境外战略性投资,或在境外设立国际营销渠道。
  八、加大财税金融政策扶持力度
  (一)设立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从2008年起一定5年,省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作为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关键共性技术、服务产品的开发以及产业化;支持产业基地、园区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品牌培育、标准制订等产业环境建设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省信息产业厅等有关部门制订。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直接投入、补贴、贷款贴息、奖励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源积极参与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发展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扶持力度,科技三项经费、自主创新资金、技术改造资金、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关键领域重点突破资金的安排都要向现代信息服务业有所倾斜。
  (二)发挥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引导作用。现代信息服务企业经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从2008年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新办现代信息服务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后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国家规定,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鼓励企业加强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符合国家规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有关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政策;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除广告业、娱乐业外),暂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企业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企业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力度,允许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以一定比例抵扣企业所得税,允许企业加速用于研究开发仪器设备的折旧,具体标准根据《印发广东省促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粤府〔2006〕123号)执行。鼓励企业发展出口和外包业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现代信息服务产品和服务出口享受国家有关出口退(免)税政策。上述税收政策,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规定执行。
  (三)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制订《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投资指导目录》,明确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和领域,引导资本投向。支持金融机构对鼓励发展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对产业基地、公共平台、产学研项目建设和关键共性技术产业化等加大扶持力度。以企业为主体,完善中小企业行业担保机制,为中小型现代信息服务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完善风险投资机制,鼓励、支持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投向现代信息服务业。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现代信息服务业的项目或产品,在广东省累计投资额超过其公司注册资本60%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政策;不到60%的,按其投资额占其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享受相应的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大力支持现代信息服务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
  九、优化产业发展环境
  (一)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海外人才,落实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政策待遇。对现代信息服务企业引进外国专家、留学人员或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各级人事部门要在立项、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省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博士后专项经费、引进海外人才工作经费等要向现代信息服务业倾斜。加强有针对性的人才培训工作,对面向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项目和专业能力水平认证项目,可给予适当补贴。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现代信息服务企业联合建设人才培养基地,开展人才培训工作。上述奖励和补贴的具体办法及标准,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自行制订。
  (二)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创业。坚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发展各类组织形式的市场主体,吸收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创业。放宽企业登记注册条件。简化连锁经营准入手续,实行连锁经营的现代信息服务企业可由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和经营审批手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具备经营条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登记注册时不受资金数额的限制。现代信息服务企业冠省市名称的,可适当降低注册资金和实缴资金数额的限制。具体办法由省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三)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通过政府信息化项目建设,带动现代信息服务市场发展。加快制订电子政务建设和服务规范,推动电子政务服务外包,推行电子政务建设代建制,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产品和服务实施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扩大对现代信息服务产品和服务的政府采购范围。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建设个人信用信息系统,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推进信用信息整合与共享,引导和培育征信产品市场,推进全省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服务行业有序发展。推动现代信息服务业进入生活、家庭和社区,进一步开拓现代信息服务业市场。
  (四)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加快信息通信、数字家庭、物流信息管理、动漫游戏等优势领域的相关技术标准制订工作,鼓励企业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订,积极推动广东省企业标准上升为国家或国际标准。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知识产权投入,申请国内外专利。鼓励企业依法组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鼓励企业在国内外注册商标、创建品牌。鼓励数字内容创意企业登记著作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制假、贩假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协调机制,制订全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加快形成全省各地区现代信息服务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政府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指导、协调和推进本地区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建立完善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统计和评估体系。省统计局要会同省信息产业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建立科学、统一、真实反映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水平的现代信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以及相关的指标体系。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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