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著名公司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4006-011-865

律师事务所1联系方式:

4006-011-865

联系律师 在线咨询
深圳著名公司顾问律师-深圳企业顾问律师-鼎成律师团队|公司经营法律服务成立于2010年6月3日,是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事务所一直秉承着“以专业的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优良 ...【查看更多】
  • 2024年对于单位实施的逃税行为,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 2024年未成年人能否适用监外执行?
  • 2024年婚姻证明丢失如何补办?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兼并收购
兼并收购
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整体出售的法律程序
发布时间: 07月18日
  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法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整体出售的相关法律程序的咨询
  现操作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整体出售工作,即收购方想整体收购该公司的全部实物和无形资产,该公司目前正准备召开股东大会,但不知道需要多少比例的股东同意,才算依法通过?
  律师回答:
  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四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006-01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