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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犯罪资讯
即日起,东莞基层检察院全面启动“捕诉合一”办案机制
发布时间: 09月29日

XX网9月7日讯 昨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动员部署会,即日起,全市基层检察院将全面启动“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探索内设机构改革和检察权优化配置。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来向东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使“控、辩、审”三角结构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推进“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有助于解决“捕诉分离”模式下监督不连贯,前端引导难以落实,后端介入不及时的问题,使办案工作更好地融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会议提出,全市检察机关要建立高效科学的“捕诉合一”工作机制,把握改革重点,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大胆创新,出思路、出经验、出成效。切实做到一个案件,由一个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办到底,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提升检察官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来向东表示,目前市检察院正在制定的《东莞市检察机关“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实施意见》对办案组织的建立作了明确规定。初步设想在充分体现东莞案件特点和工作特色的基础上,组建7个相对固定的办案组,各基层检察院根据辖区案件特点组建相应办案组。

来向东强调,“捕诉合一”改革刚刚施行,将面临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各基层检察院要勇于担当。各检察机关要积极反映改革中的想法和建议,上下齐心,努力开创东莞检察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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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每月案件办结效率提高26%

不到2个月时间,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就办结公诉案件462件,同比增长27%;人均每月案件办结效率提高26%。昨日,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在部署会上,向市人民检察院详细汇报了近2个月的试点经验和成效。

今年7月16日,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率先试点“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在不打破原行政建制的基础上,以办案专业化为标准,组建办案组织。实行统一受理、依法承办、一体负责的运行模式,以案件罪名为标准,对内部科室职能进行专业化分工,科室内根据员额检察官的特点组建若干个专业办案组,派案后检察官按“谁批捕谁起诉”的方式对案件一跟到底。

由于实行“捕诉合一”,承办人办理批捕案件后,均能根据审查批捕阶段发现的问题,积极主动引导侦查机关补充证据,跟踪案件后续情况,压缩了案件流转时间,办案环节衔接更为顺畅。截至目前,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27件,人均每月受理11件,比试点前人均每月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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