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

4006-011-865

律师事务所1联系方式:

4006-011-865

联系律师 在线咨询
深圳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深圳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深圳公司法务律师|何美华律师团队成立于2010年6月3日,是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事务所一直秉承着“以专业的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优良 ...【查看更多】
  • 婚内强奸违法吗?
  • 酒驾被抓了会被拘留吗?
  • 酒驾被查会拘留几天?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商注册
工商注册
设立从事证券承销、上市推荐、财务顾问等业务的投资银行类子公司
发布时间: 07月13日
  先要符合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的相关条件:
  (1)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管理的体系。
  (2)根据《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除应当具备证券法规定的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有规范的业务分开管理制度,确保各类业务在人员、机构、信息和账户等方面有效隔离;具备相应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50人,并有相应的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人员;有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业务资料报送系统;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还要同时满足: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具备投资银行类证券从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
    提示:目前已是中国最大的在线法律咨询平台之一,如果通过阅读法律知识无法满足您的需求,可以咨询公司法律师。按照专业及地区划分律师,比如,在天津遇到公司法方面的法律问题,可咨询天津公司法律师。

4006-01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