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13709236083

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合同担保

新闻中心
合同担保
13709236083
一般保证期间的起算
发布时间:07月18日 来源: 陕西秦平律师事务所
一般保证期间的起算
关于保证合同的起算时间,当事人可以在保证合同中自行作出明确的约定。保证期间的起算因当事人约定的时间不同而不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是保证合同生效后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的某一个时间,或者是主合同开始履行的时间,但应当注意的是,保证期间的届满日不得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在线留言/Message

咨询电话:0913-8220099

电子邮件:fpwangkemin@126.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南韩大街西段(杜村镇信用社三楼、四楼)130号 联系电话:0913-8220099

版权声明:所有图片均授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不得使用,不得转载。版权所有 陕西秦平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