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峰律师,1973年5月出生,法学本科,陕西秦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6年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王峰律师先后在解放军84663部队、84602部队、84636部队、武警部队专科学校服役,在富平县齐村乡(镇)人民政府、富平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从事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2016年10月辞去公职到陕西秦平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
王峰律师多年来曾办理了大量有影响的案件,2011年承办的《杨某等抢劫案》入选《全省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2014年承办的《校园纠纷升级故意伤害 豆蔻少年附条件不起诉》一案入选(2013-2014年度)《全省优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被评为(2013-2014年度)全省十大法律援助案例。
王峰律师曾获得的荣誉有,2014年被富平县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被渭南市司法局评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