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31日从佛山市工商局获悉,为鼓励企业商标国际注册的积极性,加强海外商标的保护与应用,根据《佛山市商标国际注册资助办法》规定,从9月1日起,佛山市工商局正式受理2016年度商标国际注册资助申请,最高将可获得资助10万元。
“资助办法”称,凡是在佛山市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或持有佛山纳税证明的企业、事业单位、学校及其他组织,在境外单一注册的商标,以我国为基础注册地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在境外获准注册的商标,均是资助对象。
资助标准分以下几种,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在获取《商标注册证》并通过各指定国核准注册后一次性申领资助,资助金额为每件商标注册官费的60%,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在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万元;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3000元;在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2000元。同一件商标资助总额不得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