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茵律师联系方式:

13510726181

联系律师 在线咨询
申茵律师专长办理重大复杂、涉外的婚姻、继承及家事案件,执业以来办理过诸多经典经济犯罪和高端民商事经济纠纷案件,为多家金融证 ...【查看更多】
  • 举证截止日期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如何确定起点?
  • 2024年何时需要更新私募基金的披露信息?
  • 职务侵占能取保候审吗?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
儿子取走父亲救命钱:众筹平台无责?
发布时间: 09月30日

  56岁的四川乐山市民李明春,因突发脑出血被送医院抢救。由于家境贫困,儿子李诚在网络上发起了“轻松筹”,筹钱为父治病。不过在筹到7000多元钱时,李诚突然提前结束项目将钱取走,随后消失不见,并切断与家人朋友的一切联系。对此,轻松筹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只审核患者病情的真实性,收款人为患者本人或直系亲属或医院对公账号,儿子取走父亲救命钱属于家庭内部纠纷。
  原本以“为父治病”名义发起的网络众筹,不仅被提前结束,而且已筹集到了7000多元救命钱,也被儿子彻底卷走,如此利用父病敛财、完全置父亲死活于不顾的逆子行为,无疑不只是忤逆不孝,更是彻头彻尾的人性泯灭、天良丧尽,不能不令人痛心发指、扼腕叹息——身为人子,不能床前尽孝、为父分担也就罢了,何至于“丧心病狂”到如此地步?!
  在道德层面,“儿子取走父亲救命钱”,当然首先确实具有某种“家庭内部纠纷”色彩,但如果完全简单将此事视为家务事,显然又并不全面准确。因为依据相关法律,这种行为不仅极为缺德不孝,同时也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虽然,儿子借以实施“众筹”的父亲病情确实属实,不存在“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问题,无法构成“诈骗”,但这种取走父亲救命钱仍可能涉嫌“侵占罪”。如据《刑法》,“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而在上述事件中,儿子所卷走的父亲救命钱,显然原本理应属于父亲,儿子只是“代为保管”而已,并没有相应的支配使用权。
  当然,除了必须严词谴责、追究这位不孝逆子责任之外,要想更有效避免类似“儿子取走父亲救命钱”事件的发生,其他一些方面的反思,同样不可或缺。比如,如此丧心病狂的不孝逆子,究竟是如何“炼”成的,除了其自身原因,身为受害人的父母,是否同样难辞其咎?据李诚母亲介绍,“李诚是家中独子,从小父亲比较惯他,多早就出去晃,没钱就回来了,几乎没给家里拿过一分钱”,“前几年,李诚还悄悄将家里的存折拿走,把老两口打工攒下来的三四万元都取走了”。这意味着,李诚侵占父母钱财行为,并非偶然发生,而是父母长期溺爱、放纵的结果,实乃一种十分典型的“溺爱出逆子”。就此而言,在这起“儿子取走父亲救命钱”事件中,父母事实上不只是受害人,很大程度上也是“咎由自取”,所谓“养不教,父之过”,“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而除了父母的“养不教”,要想避免“儿子取走父亲救命钱”现象的发生,相关众筹平台同样也并非完全没有需要反思之处。比如,除了“审核患者病情”和筹款人身份的真实性,在收款环节,相关平台是否也应更严格把关——如将因病求助的众筹资金的收款账号,仅限定为医院账号,彻底杜绝病人家属借此侵占挪用的空间?应该意识到,尽管在现实中,“儿子取走父亲救命钱”只是小概率事件,但这种事件一旦发生,其社会危害性又是十分严重的,不仅会严重影响当事人的治疗,更会严重损害“网络众筹”这种“个人救助”活动的社会公信力,挫伤今后人们对类似众筹救助的信任和信心。
  (来源:红网)

  【关键词】深圳货款纠纷律师深圳合同法律师深圳股权纠纷律师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广东风泽律师团,或是了解广东风泽律师团更多讯息
  敬请关注:广东风泽律师团网站:http://www.mctoplaw.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3楼
  联系电话:13823139735,13510726181
  QQ:3572083912


0755-82838191